案例:制药企业股权期权激励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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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制药企业股权期权激励实施方案

最后更新:2020-06-16 15:29:46 文章来源:汉哲管理研究院 

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通过了股权激励方案,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10年,公司分4次授于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总数为317万股,占当时股本总额3.52%,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普通股股票。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情况

首次授予日为2014年2月24日,授予股票期权76万份,行权价格为1元每股;次行权条件为公司在2015年12月月31日前获得“谊生泰注射液”新药证书、“谊生秦注射液”生产批件、“谊生泰注射液”通过GMP认证并获得相关证书。如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上述“三证齐全”的目标,则首次期权激励对象所获得的期权数量按一定比例进行折扣后分期行权;

此次激励对象为7人,均系在公司工作满6年且为公司主要产品“谊生泰”研究和开发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研发技术人员;

此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为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

2014年11月20日,首次授予的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截至目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约定的行权条件中的期限未到。2015年5月公司通过了该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授予方案,确定了第二次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条件。

该股权激励方案评价

该次股权激励的对象均为公司的经理、主管等,为公司的中高级管理员工。股权激励的实施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这一效率直接体现为加快了公司实现短期目标的进程,还体现为获得一批投资款,客观上增加了公司的注册资本。

弊端是股权分散,可能导致企业价值的减损。目前仁会生物公司股东已超过150名,显然,每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对重要事项的审议都较难形成集中的意见,这一大弊端是该次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方式(定向发行)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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