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选择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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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选择的对比

最后更新:2020-02-19 19:12:02 文章来源:汉哲管理研究院 

根据选用的股权激励模式的不同,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可能达到的激励效果、企业的激励成本支出也存在较大的区别。因此,股权激励计划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选择合适的股权激励模式。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激励目的、行业特征,以及客观情况灵活选择适合的激励模式或激励模式组合。对于企业来说,没有最好的股权激励模式,只有最恰当的股权激励模式。企业应首先考虑几个可供选择的股权激励励模式,再由企业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专业人士的建议,反复论证最终确定采取什么股权激励模式。 

1、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相比,可选择的股权激励模式比较少,目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只有股票期权、限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三种模式可供选择,上市公司实施这三种股权激励模式均要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备案审批。在现有的实践中,尤1其是在2006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之后,在已经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有大约70%的上市公司采用的是股票期权的模式,有大约25%的上市公司采用了限制性股票的模式,只有极少数的公司采取了股票增值权的模式。

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如表3-1所示。

表3-1当前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上表看似激励模式类型很多,实际上有些并不是真正的激励模式,如“员工持股、经营者持股”是一个激励对象的概念而不是激励手段的概念;还有些是上市公司实施的一些不需证监会审批、仅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即可以实施的一些变通的激励方案。

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模式,一般考虑以下因素:

财务现状。对于有资金压力的上市公司,不宜采用业绩奖励型限制性股票激励模式,因为在这种模式下上市公司需要每年提取奖励基金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以用于奖励给激励对象,需要上市公司有相当的现金储备与未来可预期的充足的现金流。而采用公司定向增发取得激励标的股票期权模式和折扣购股型股票期权模式则会由于激励对象需要支付一定现金购买公司股票因而会带来上市公司资本金的增加,对公司的实际现金流量基本没有什么影响。
奖惩力度。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尤其其是第一次实施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很大一部分的考虑是奖励上市公司的创业元老。在这种情形下,上市公司适合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因为在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之初,激励对象并不需要任何现金支出;如果需要激励对象与企业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可以采用折扣购股型限制性股票激励模式,如果解锁期内股票价格低于激励对象以折扣价购买的股票价格,那么就会给激励对象带来实际的经济损失。 
公众形象。在上市公司已经有负面新闻的情况下,一定要慎用折扣购股型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模式式,因为投资者会认为这是一种利益输送。这时上市公司可以考虑采取股票期权模式的股权激励计划,因为这种模式下激励对象的收人与广大投资者一样来自于未来股价与现在股价之间的价差,不会进一步影响公司形象。

2、非上市公司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因为没有专门的法规予以规定,因此其设计和实施比较灵活,只要不违反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能达到企业的战略目的都可以实施。在实践中,不同公司有不同的选择宗旨:

倾向员工分享企业收益的公司可采用虚拟股票模式。虚拟股票是一种以收益分享为指导思想的典型的岗位激励手段,被授予者在任期内可以依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没有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 

倾向员工成为股东的公司可采用股票赠予或购买计划模式。企业将一部分股票赠送或出售给特定员工,使员工成为股东,可以提高被激励者的归属感和成就感,同时还实现了激励、约束和角色转换的目的。

倾向业绩导向风险共担的公司可采用期股计划、认股权等模式。一方面员工需要达到一定业绩条件才能获得股票,另一方面员工的收益是不确定的,需要员工与企业共同努力提升企业股票价值才能获得收益。

对于非上市公司中的中小型企业,其特点决定了其股权激励模式必然会是低成本、高风险、高回报的模式。低成本主要是因为企业、股东和员工不太可能再投资扩股或出较多资金购买股份。高风险、高回报主要是因为中小企业的不确定性与高成长性,如果企业生存和发展遇到了重大障碍,股份将毫无意义;一且企业发展了,激励对象将获得丰厚的回报。中小型企业在股权激励模式的选择上,应选择那些出资少、激励力度较大的模式。因此,赠予股份、技术入股是首选的激励模式,分红回填股、虚拟股份和账面价值增值权也是比较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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