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引进战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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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引进战投篇

最后更新:2022-11-07 15:37:52 文章来源:汉哲管理研究院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仍将是国企改革的基本方向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当前深化国企改革的基本方向。为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文件(即1+N政策与法规体系),其中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成为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并且明确了混改的目标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在关于如何混改的路径方面,也给出了较为明确的意见,即:一方面,要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参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控股,参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和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二、战投引进需要关注的问题

1. 战投引进的程序风险

战投引进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从而避免因程序问题而导致的过程失控与监管失效。一般而言,混改应经过如下基本程序,即“制订改制基本方案-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员工安置方案的审议(如有)-评估备案与核准-上级关于基本方案的同意函/批复-交易所挂牌-竞价,确定受让方/增资方/投资方-签署交易文件-履行协议交割-办理变更所涉及的各项登记”,战略引进是混改基本层序的重要一环。

2. 混改方案审批风险

混改方案需报上级单位或国资委等机构审核批准,因涉及到国有资产控股权、资产转移等问题,在方案的审批过程中应与决策机构进行充分有效沟通,促使混改方案能够得到审批机构的认可,确保战投引进有序开展。

3. 政策合规性风险

混改工作是政策推动的结果,因此必须符合各项政策文件的要求。在混改过程中,必须对国家及省市地方的混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研究梳理,如混改路径与方式的选择、战投引进的要求等,保障相应的环节混改方案在政策的大框架下进行。

三、战投引进的原则及基本条件

1. 选择战略投资者原则

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国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规定,保证方案与程序的依法合规及公开透明性,确保混出效益;同时,通过市场化运作,发挥战略投资者在企业发展中的战略协同价值,混出效益。在选择战略投资者时,必须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导入战略投资者在价值链上的互补业务,形成多价值环节整合优势,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有利于获取战略投资者的财务支持与资本运作支持,以保障公司投融资、并购等业务的资金实力与运作策略,提升公司的财务保障与抗风险能力;有利于获取战略投资者在管理、技术、商业模式、人力资源、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战略性支持,为公司中长期的经营发展提供助力。

2. 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条件

(1) 战略投资者基本情况良好。战略投资者应组织架构合理,产权结构清晰,内部经营决策机制科学高效,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声誉,在业内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其品牌形象得到客户与社会公众的一致认同。

(2) 战略投资者经营业绩优良。战略投资者近三年来经营绩效良好,规模性指标(如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盈利能力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负债风险指标(如负债规模、资产负债率等)以及效能指标(如人均劳动生产率、人均利润增长率等)等在行业内均处于较好水平;市场拓展能力保持稳定增长;具有成功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第三方企业的实践经验。

(3) 战略投资者资金实力与资本运作能力强。战略投资者应资金实力雄厚,能够为战略合作伙伴的业务发展提供一定财务支持;具有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能够在项目融资、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帮助。

(4) 战略投资者可输出相应的增值服务与额外价值。引入的战略投资者,能够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将自身在资源、技术、管理、市场、资金等各方面的相对优势进行导入,协助公司突破发展瓶颈,提升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效益以及外部的品牌形象。

(5) 其它因素。除上述条件外,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时,还应考虑战略投资者的企业文化理念与公司应相近,并且认同公司的发展战略等因素。

四、典型案例:山东交运(引入战略投资者)

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交运)是一家具有70年历史的传统国企,受新业态冲击和体制束缚,企业经营业绩持续下滑,迫切需要借助混改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山东省国资委把山东交运作为全省首家混改试点,经省政府同意后授权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推动山东交运混改。

山东交运混改完成后,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7%,保持相对控股权,济南国惠兴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福道长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国寿尚信健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多家战略投资者合计持股33%,员工持股平台持股30%。

上述合伙企业是具有产业协同效应和行业领先优势的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的进入,有助于山东交运深度开发现代物流、网约车、汽车服务等新业态,加速业务战略转型,实现企业治理机制现代化、经营机制市场化和商业模式新型化。

山东交运本次混改是通过“存量+增量”的方式进行A轮融资,通过混改来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治理机制、调整业务结构和提升经营业绩。在混改后、上市前,山东交运将再择机启动B轮融资,并购优质标的企业,稳步扩大经营规模。经过3至5年的培育发展,实现资产证券化,进入国内同行业前列。

作者:汉哲管理咨询 刘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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