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能源集团控股公司“虚拟股权增值性收益分享”激励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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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新能源集团控股公司“虚拟股权增值性收益分享”激励咨询

最后更新:2017-07-17 16:14:10 文章来源:汉哲管理研究中心 

(一)企业简介
该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清洁能源与新能源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能源集团公司,公司总部在香港,是中国最大非公有制环保电力控股企业,全球最大的光伏材料制造商。集团主要业务由电力、光伏材料、新能源、天然气及绿色人居地产五大产业板块,共有3家控股参股的上市公司。集团自创建以来,始终秉承“把绿色能源带进生活”的理念,持续为社会提供优质的能源与服务,通过创新驱动、追求卓越,致力成为最受尊重的国际化清洁能源企业。
(二)项目需求
不打破原有公司薪酬福利体系,在公司原有激励政策基础上额外设计一套长期激励方案,公司管理层建议激励方式以股权激励为主导形式,将现有的管理中心的管理团队、项目开发团队、运营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与股东的价值增加做利益捆绑。
分享时间要体现长期性,以三到五年为期间,按时间分解比例授予或分享,同时体现岗位价值差异。
(三)解决方案
1.激励对象:对集团业绩增长有较大影响力的职级9级(含)以上中高层管理人员,包含在新疆、内蒙古、山西、非洲、东南亚等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核心管理人员。
2.虚拟股票的设定:设定本方案实施当年1月1日为基准日。根据虚拟合并报表,基准日之前的三年平均净资产额,虚构股票。虚拟股票总数的10%,用于全体激励对象的分配,包括初始分配部分与预留部分。
3.激励的标杆:考虑到电力行业外部环境因素波动的周期性(如煤价),为尽可能平抑周期性波动,本方案以2011-2013年虚拟股票的平均每股净利润为标杆线。方案有效期内如果虚拟股票的当期每股净利润超过标杆线,则超过标杆线的增值部分,作为每股虚拟股票的当期收益。如果未超过标杆线,则当期激励收益为零。
4.虚拟股票的分配:根据各业务板块集团未来业绩增长的贡献关联度,参考各岗位的薪点值或岗位系数,结合工作条件艰苦程度,确定各激励对象享有的虚拟股票数。
5.激励收益的兑付:为提高人才稳定性、降低流失率,同时为员工提供分享集团投资收益的空间,每期激励的兑付分两次。第一次于当期结束后2-4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兑付40%;余下60%由集团统一管理,用于给激励对象认购集团投资基金的股份。
6.认购股份的管理:集团为激励对象认购的投资基金,由集团管理机构统一选定。在该股份认购之后、但尚未兑付给激励对象之前的期间,该股份所产生的收益及亏损均属于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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