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目标,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事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内在要求,也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我们必须在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完成对子孙后代和世界人民的庄严承诺。
(一)我国双碳目标历程
1992年,中国成为最早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方之一。之后,中国不仅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而且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坚决捍卫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利。
2002年中国政府核准了《京都议定书》。
2007年中国政府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到2010年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及政策措施,要求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共同制定和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提出到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科技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2013年11月,中国发布第一部专门针对适应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使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制度、政策更加系统化。
2015年6月,中国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确定了到2030年的自主行动目标: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并继续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在抵御风险、预测预警、防灾减灾等领域向更高水平迈进。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为实现公约目标所能作出的最大努力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世界自然基金会等18个非政府组织发布的报告指出,中国的气候变化行动目标已超过其“公平份额”。
在中国的积极推动下,世界各国在2015年达成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中国在自主贡献、资金筹措、技术支持、透明度等方面为发展中国家争取了最大利益。
2016年,中国率先签署《巴黎协定》并积极推动落实。到2019年底,中国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气候行动目标,树立了信守承诺的大国形象。通过积极发展绿色低碳能源,中国的风能、光伏和电动车产业迅速发展壮大,为全球提供了性价比最高的可再生能源产品,让人类看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应用的“未来已来”,从根本上提振了全球实现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信心。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阐明,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是保护地球家园需要采取的最低限度行动,各国必须迈出决定性步伐。同时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地将“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列入中国2035年远景目标。
2021年10月,《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两个重要文件相继出台,共同构建了我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重点领域和行业配套政策也在此后陆续出台。
2022年1月,《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及各分领域规划相继发布,分别对“十四五”时期和到2030年前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建设明确目标。
2022年3月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构建新型电力体系,减少能源产业碳足迹,更大力度强化节能降碳。
2023年,我国持续推动碳强度下降工作,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了17.9%;森林蓄积量达到了194.93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了65亿立方米,已经实现2030年目标。
截至2024年7月底,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了12.06亿千瓦,是2020年底的2.25倍,提前6年多实现了2030年的装机容量目标,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4年,国务院发布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该方案强调要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并提出了到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和3.9%左右的具体目标。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和改革开放史表明,拥有市场优势、产业优势和制度优势的新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努力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中,通过创新驱动和绿色驱动,一定会实现“双碳”目标,成为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成功实践者,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作出巨大贡献,把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留给子孙后代。
(二)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1.新能源行业发展支持政策
1) 新能源行业发展国家层面支持政策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了电源配套送出工程对新能源并网的重要性,确保新能源发电项目能够顺利接入电网。同时,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
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新能源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视,也展示了中国在实现绿色发展目标上的决心和行动。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中国新能源行业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 地方政策支持
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国家政策在地方层面得到有效落实。例如,北京市在“十四五”新能源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光伏发电、风电等项目的建设,力争到2025年实现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的目标。
湖南省则在“十四五”新能源规划中重点布局了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提出了建设一批大型光伏电站和风电场的具体目标,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建设。
广东省在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中,强调要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鼓励在工业园区、商业建筑和居民住宅等场所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并通过电价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光伏产业的发展。
山东省在“十四五”新能源规划中,重点推进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提出了建设一批大型海上风电场的具体目标,并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推动海上风电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安徽省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中,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出了建设一批生物质能发电厂和地热能供热项目的具体目标,并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湖北省在“十四五”能源规划中,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提出了建设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具体目标,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这些地方政策的落实,不仅为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促进了地方经济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实现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2.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
1) 光伏产业发展现状
中国光伏产业在2024年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装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7月底,我国风电光伏装机合计达到了12.06亿千瓦,提前六年实现了装机目标。这一成就不仅体现了中国在光伏领域的强大实力,也为中国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市场规模方面,中国光伏产业受益于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极大地促进了光伏产业的发展。同时,随着光伏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本的降低,光伏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在技术发展方面,中国光伏产业在光电转换效率、储能技术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例如,阳光电源发布了“魔方”技术平台,推动新能源电站技术创新。此外,光伏产业链的不断完善也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从原材料供应到设备制造,再到系统集成和运营服务,各个环节均实现了快速发展。
2) 风电产业发展现状
中国风能产业在2024年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海上风电项目的成功实施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7月底,我国风电光伏装机合计达到了12.06亿千瓦,提前六年实现了装机目标。这一数据不仅体现了中国在风能领域的强大实力,也为中国实现能源转型和碳中和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市场规模方面,中国风能产业受益于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如风电上网电价补贴、风电设备制造企业税收优惠等,极大地促进了风能产业的发展。同时,随着风电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本的降低,风电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在技术发展方面,中国风能产业在大型化、智能化方向上不断迈进。例如,金风科技推出了新一代智能风机,实现了风机的智能化控制和远程监控。此外,海上风电项目的成功实施也为风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海上风电具有风力资源丰富、发电效率高等优势,逐渐成为中国风能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3.新型电力系统发展
实现“双碳”目标,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点多面广、时间跨度长,不同发展阶段特征差异明显,需统筹谋划路径布局,科学部署、有序推进。
新型电力系统是以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线任务,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有力支撑,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保障的新时代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其中安全高效是基本前提,清洁低碳是核心目标,柔性灵活是重要支撑,智慧融合是基础保障,共同构建起新型电力系统的“四位一体”框架体系。
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新时代“两步走”战略安排要求,锚定 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基于我国资源禀赋和区域特点,以2030年、2045年、2060年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战略目标的重要时间节点,制定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发展路径,即加速转型期(当前至2030年)、总体形成期(2030年至2045年)、巩固完善期(2045年至2060年),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进度条”。
1) 加速转型期(当前至2030年)
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步入高质量发展模式,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升级。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 期间,推动各产业用能形式向低碳化发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新能源开发实现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引导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新型电力系统发展以支撑实现碳达峰为主要目标,加速推进清洁低碳化转型。
电力消费新模式不断涌现,终端用能领域电气化水平逐步提升。新能源跨领域融合、负荷聚合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等贴近终端用户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分散化需求响应资源进一步整合,用户侧灵活调节和响应能力提升至 5% 以上,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开发利用和高效消纳。电能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用能领域的替代“提速扩围”,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提升至 35% 左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高效节能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充分支撑煤油气等化石能源的碳排放尽早达峰。
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助力源网荷储智慧融合发展。云大物移智链边等数字化技术,以及工业互联网、数字孪生、边缘计算等智能化技术在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各侧逐步融合应用,推动传统电力发输配用向全面感知、双向互动、智能高效转变。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新型调度控制体系逐步建成,源网荷储协调能力大幅提升,以数字化发展促进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2) 总体形成期(2030年至2045年)
综合考虑用能结构转型调整,用电需求在 2045 年前后达到饱和。期间,随着水电、新能源等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的开发完成,跨省跨区电力流规模进入峰值平台期。新能源发展重点转向增强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和积极推进就地就近消纳利用,助推全社会各领域的清洁能源替代。碳中和战略目标推动电力系统清洁低碳化转型提速,新型电力系统总体形成。
用户侧低碳化、电气化、灵活化、智能化变革方兴未艾,全社会各领域电能替代广泛普及。各领域各行业先进电气化技术及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业领域电能替代深入推进,交通领域新能源、氢燃料电池汽车替代传统能源汽车。电力需求响应市场环境逐步完善,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可中断负荷等用户侧优质调节资源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市场化交易,用户侧调节能力大幅提升。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逐渐成为主体,助力能源消费低碳转型。
电源低碳、减碳化发展,新能源逐渐成为装机主体电源,煤电清洁低碳转型步伐加快。水电等传统非化石能源受站址资源约束,增速放缓,核电装机规模和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新能源发展进一步提速,以新能源为主的非化石能源发电逐步替代化石能源发电,全社会各领域形成新能源可靠替代新局面,新能源成为系统装机主体电源。
电网稳步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方向转型,大电网、分布式智能电网等多种新型电网技术形态融合发展。跨省跨区电力流达到或接近峰值水平,支撑高比例新能源并网消纳,电网全面柔性化发展,常规直流柔性化改造、柔性交直流输电、直流组网等新型输电技术广泛应用,支撑“大电网”与“分布式智能电网”的多种电网形态兼容并蓄。同时,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广泛应用,基于大数据、云计算、5G、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智慧化调控运行体系加快升级,满足分布式发电、储能、多元化负荷发展需求。
3) 巩固完善期(2045年至2060年)
新型电力系统进入成熟期,具有全新形态的电力系统全面建成。实现全社会绿色转型和智慧升级是本阶段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功能定位,高开放性是新型电力系统持续演化、释放更多战略价值潜力的关键驱动力。随着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重大关键技术取得创新突破,以新能源为电量供给主体的电力资源与其他二次能源融合利用,助力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成熟完善。
电力生产和消费关系深刻变革,电氢替代助力全社会碳中和。交通、化工领域绿电制氢、绿电制甲烷、绿电制氨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大范围推广。既消费电能又生产电能的电力用户“产消者”蓬勃涌现,成为电力系统重要的平衡调节参与力量。
新能源逐步成为发电量结构主体电源,电能与氢能等二次能源深度融合利用。依托储能、构网控制、虚拟同步机、长时间尺度新能源资源评估和功率预测、智慧集控等技术的创新突破,新能源普遍具备可靠电力支撑、系统调节等重要功能,逐渐成为发电量结构主体电源和基础保障性电源。新一代先进核电技术实现规模化应用,形成热堆—快堆匹配发展局面。增强型干热岩发电、可控核聚变等颠覆性技术有望实现突破并逐步商业化推广应用,为电力系统提供长期稳定安全的清洁能源输出,助力碳中和目标实现。
新型输电组网技术创新突破,电力与其他能源输送深度耦合协同。低频输电、超导直流输电等新型技术实现规模化发展,支撑网架薄弱地区的新能源开发需求。交直流互联的大电网与主动平衡区域电力供需、支撑能源综合利用的分布式智能电网等多种电网形态广泛并存,共同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可控性和韧性显著提升。能源与电力输送协同发展,依托技术革新与进步,有望打造出输电—输气一体化的“超导能源管道”,促使能源与电力输送格局实现变革。
4.储能行业发展
储能即能量的存储,指通过某种介质或设备,将一种形式的能量转化成另一种较为稳定的能量形式并存储,在需要时以特定能量形式释放出来的一系列技术和措施。按照能量储存方式,储能可分为物理储能、化学储能、电磁储能三类,其中物理储能主要包括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化学储能主要包括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钠硫电池、液流电池等,电磁储能主要包括超级电容器储能、超导储能。
随着新兴产业的不断发展,其电力消费量在我国用电结构中占比不断增加,例如通讯基站、数据中心用电负荷持续增加。储能在此背景下也将发挥其备用/功率电源作用,增强供电可靠性,防止偶然断电。以及储能系统可以通过削峰填谷、容量调配等机制,提升不同场景下电力运营的经济性,低碳节能。目前储能正在接入渗透众多新兴产业,例如数据中心、5G基站/通信基站、智慧园区、光储充充电站等。
在储能市场方面,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储能技术的需求将大幅增加。锂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储能技术将得到快速发展,储能系统的成本将逐步下降,储能市场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储能产业呈现以下几大发展趋势:
1) 储能产业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碳中和背景下储能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随着储能技术的不断创新和进步,电力市场需求的增长和能源结构的升级,储能产业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未来储能产业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预计到2030年储能将会迎来一个万亿级别市场。
2) 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
目前抽水蓄能占主导,新型储能中以锂离子电池为主,锂离子电池储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产业链,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等也在加速发展,钠离子电池储能、重力储能等新技术陆续开展示范应用。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态势明显,将带动相关产业链快速发展。
3) 储能行业竞争将更为激烈
当前储能市场同质化严重,企业间储能产品差异性不大;储能项目不断压低价格,价格战竞争造成企业短期盈利压力加大;不同领域企业跨界进入储能行业,产业竞争不断加速。储能行业也将加速洗牌,随着储能市场不断走向成熟,缺乏核心技术的企业将面临淘汰。
4) 安全仍是储能发展的重要关注点
储能高速发展的同时,安全事故频发,安全问题成为制约储能发展的重要阻力。2022年12月30日,《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标准号:GB/T42288-2022)发布,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电化学储能电站全寿命周期的安全性,为行业参与者指引了方向,将进一步规范储能行业发展。
5) 盈利模式更加多元
目前强制配储、储能补贴政策等,调动了储能投资的积极性,在政策支持、技术创新、市场完善驱动下,储能产业链将会更加成熟,储能商业模式将会更加多元。在新能源配储、共享储能电站快速发展同时,新能源场站调频需求、柔性电网需求、源网荷储建设需求等不断发展,储能也将实现更多精细化功能。
5.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2024年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产销量均创下历史新高。根据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辆大关,11月销量达到156.6万辆,环比上升7.1%,同比激增45.8%。在新车总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高达45.6%,这一数据不仅彰显了中国在新能源领域的强大实力,也确立了中国在全球汽车市场的战略地位。
在市场规模方面,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政策支持、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等多重因素的共同推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如购车补贴、免征购置税等,极大地降低了消费者的购车成本,刺激了市场需求。同时,随着消费者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对新能源汽车接受度的提高,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在技术发展方面,智能驾驶技术、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以及全球化布局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例如,比亚迪、特斯拉等企业在电池技术、电机技术、智能驾驶技术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推动了新能源汽车性能的提升和成本的降低。此外,充电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也为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预计到2025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将达到数千万辆。随着充电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电池技术的进步,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和充电速度将进一步提高,驾驶体验将逐步接近传统燃油车。此外,氢能源汽车也在快速发展,未来有望成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关键领域节能降碳的重点任务
1.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
1) 石化化工产业政策的严格要求
强化石化产业规划布局刚性约束。严控炼油、电石、磷铵、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氯乙烯产能,严格控制新增延迟焦化生产规模。新建和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用于置换的产能须按要求及时关停并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到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
2) 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加强高压低压蒸汽、驰放气、余热余压等回收利用,推广大型高效压缩机、先进气化炉等节能设备。到2025年底,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4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1亿吨。
3) 推进石化化工工艺流程再造
加快推广新一代离子膜电解槽等先进工艺。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逐步降低行业煤制氢用量。有序推进蒸汽驱动改电力驱动,鼓励大型石化化工园区探索利用核能供汽供热。
2.交通运输节能降碳
1) 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车站、铁路、机场等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国内运输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鼓励交通枢纽场站及路网沿线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统,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完善城市慢行系统。
2) 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
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推动开展沿海内河船舶电气化改造工程试点。到2025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
3)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重点行业清洁运输。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到2025年底,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分别较2020年增长10%、12%,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较2020年降低4.5%。
3.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
1) 优化有色金属产能布局
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从严控制铜、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合理布局硅、锂、镁等行业新增产能。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到2025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
2) 严格新增有色金属项目准入
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新建和改扩建氧化铝项目能效须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新建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3) 推进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推广高效稳定铝电解、铜锍连续吹炼、竖式还原炼镁、大型矿热炉制硅等先进技术,加快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到25%以上;铜、铅、锌冶炼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50%;有色金属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00万吨。
4.建材行业节能降碳
1) 加强建材行业产能产量调控
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加强建材行业产量监测预警,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鼓励尾矿、废石、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综合利用。到2025年底,全国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8亿吨左右。
2) 严格新增建材项目准入
新建和改扩建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基础原材料制品化、墙体保温材料轻型化和装饰装修材料装配化。到2025年底,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3) 推进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优化建材行业用能结构,推进用煤电气化。加快水泥原料替代,提升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浮法玻璃一窑多线、陶瓷干法制粉、低阻旋风预热器、高效篦冷机等节能工艺和设备。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5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4—2025年,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00万吨。
5.钢铁行业节能降碳
1) 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
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严禁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防“地条钢”产能死灰复燃。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十四五”后两年原则上不得新增钢铁产能。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
2) 深入调整钢铁产品结构
大力发展高性能特种钢等高端钢铁产品,严控低附加值基础原材料产品出口。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和热轧企业及工序。大力推进废钢循环利用,支持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底,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力争提升至15%,废钢利用量达到3亿吨。
3) 加快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推进高炉炉顶煤气、焦炉煤气余热、低品位余热综合利用,推广铁水一罐到底、铸坯热装热送等工序衔接技术。加强氢冶金等低碳冶炼技术示范应用。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全国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与2023年相比,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左右,余热余压余能自发电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2024—2025年,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2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5300万吨。
6.建筑节能降碳
1) 加快建造方式转型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强化绿色设计和施工管理,研发推广新型建材及先进技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动智能建造,加快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动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较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以上。
2) 推进存量建筑改造
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政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电梯、老旧供热管网等更新升级,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加快供热计量改造和按热量收费,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量化目标和改造时限。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到2025年底,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较2020年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30%、20%。
3) 加强建筑运行管理
分批次开展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督查检查。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严格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在大型公共建筑中探索推广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合理调配用电负荷。
7.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1)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管理
严格实施对公共机构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探索能耗定额预算制度。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年要将机关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到2025年底,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人均综合能耗分别较2020年降低5%、7%、6%。
2) 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
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清单管理。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加快淘汰老旧柴油公务用车。到2025年底,公共机构煤炭消费占比降至13%以下,中央和国家机关新增锅炉、变配电、电梯、供热、制冷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占比达到80%。
8.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
1) 加快用能产品设备和设施更新改造
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加快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与2021年相比,2025年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0.5个百分点以上,在运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上,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的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40%、60%、50%。
2) 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
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加强工业装备、信息通信、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建立重要资源消耗、回收利用、处理处置、再生原料消费等基础数据库。
(四)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趋势
1.碳交易市场现状
1)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与发展备受瞩目。自 2011年起,中国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率先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工作,这些举措不仅为后续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也展示了中国在环保领域的决心与行动力。经过多年的精心筹备与试点运行,2021年7 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拉开帷幕, 标志着中国碳交易体系从地方试点迈向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崭新阶段。为确保碳交易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法规文件,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这些法规文件不仅明确了碳交易的基本原则、参与主体、交易规则等关键要素,也为碳市场的监管与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中,配额型与项目型碳交易共同构成了市场的主要交易形态。与此类似,中国碳交易市场也涵盖了这两大类型,既包含了基于总量控制的配额交易,也涵盖了基于减排项目的交易。通过这两种交易方式,中国碳市场有效地促进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实现,推动了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中国碳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
2) 现有碳交易市场架构与特点
中国碳交易市场的架构展现出一种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全国碳市场与地方试点碳市场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碳交易的核心框架。在全国层面,碳交易市场以配额交易为主轴,通过严格的配额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减少碳排放,提高减排效率。以此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减排积极性,中国碳交易市场也鼓励企业参与自愿减排市场,通过购买和出售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方式,激发企业自主减排的动力。值得注意的是,碳交易市场并非仅限于企业和机构之间的交易。为了鼓励更广泛的公众参与,中国还建立了碳普惠市场,这一市场通过碳积分等机制,将公众的减排行为纳入市场 体系,不仅让公众成为碳减排的参与者,也使他们能够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提升了公众的环保意识,也为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整体来看,中国碳交易市场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逐步形成了配额市场与自愿减排市场并存、碳普惠市场激励公众参与的多元化市场格局。这一市场体系不仅有利于推动企业的低碳转型,也有助于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碳交易市场规模与活跃度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日益凸显,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自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并稳定运行以来,中国碳交易市场的规模正且持续地扩大,不仅成为引领全球碳减排的重要力量,更是展现出了成为全球最具潜力碳交易市场的潜力。与此碳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度也在不断提高。众多企业纷纷意识到碳交易在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碳减排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开始积极参与其中。这些企业的踊跃参与,不仅促进了碳交易市场的繁荣,更为推动中国乃至全球的低碳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投资者对碳交易市场的关注度也在持续升温。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政策的持续支持,碳交易市场逐渐展现出其独特的投资价值。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将目光投向碳交易市场,为这一新兴市场提供了丰富的资金来源。这些资金的注入,不仅为碳交易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投资者带来了可观的收益。可以说,中国碳交易市场正在迎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从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到交易活跃度的不断提高,再到投资者参与的日益增加,这一切都预示着中国碳交易市场将在未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4) 碳交易市场价格波动及成因
在中国碳交易市场的演进中,价格波动一直备受关注。整体而言,尽管存在短期的起伏,但中国碳交易市场价格呈现出上涨的趋势,这一变化主要受到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增长的双重影响。观察过去的交易数据,可以明显感受到政策调整对碳交易市场价格产生的深远影响。每当有新的政策出台或者是对既有政策进行调整时,碳交易市场都会作出相应的反应。特别是在履约截止期前,由于企业为了满足排放要求而积极购买碳配额,市场需求骤然增加,进而推动价格上升。在履约期过后,市场又会恢复到相对平静的状态,价格波动趋于平稳。除了政策因素外,市场需求的变化也是影响碳交易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碳排放权的稀缺性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碳排放问题,并积极参与到碳交易市场中来。这一趋势在广东省尤为明显,其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平台累计发放的配额量和交易金额均居全国前列,成为市场活跃的典范。为了稳定碳交易市场价格,中国正在不断完善碳交易市场的机制通过加强监管来规范市场行为,防止价格操纵和过度投机;另一方面,优化配额分配机制,确保配额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降低碳交易市场的价格波动风险,提高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碳交易行业发展趋势
行业覆盖范围扩大。根据政府规划,未来全国碳市场将逐步覆盖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和航空等高排放行业。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经对这些重点行业开展了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工作,并制定了配额分配方法、核算报告方法和扩围实施路径。
行业覆盖范围的扩大,将有助于更广泛地覆盖高排放行业,推动这些行业的减排和绿色转型。
市场活跃度与流动性提升。随着碳市场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市场参与者的增多,全国碳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将进一步提升。未来,碳市场将引入更多的交易品种和金融产品,如碳期货、碳期权等,以丰富交易品种,提高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同时,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以及碳资产管理公司等也将积极投身市场,推动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发展。
碳排放权金融属性的凸显。随着碳市场的不断发展,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日益凸显。碳排放权交易价格为开展气候投融资、碳资产管理、配额质押等锚定了基准价格,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参与到碳市场中来。未来,碳排放权将成为重要的金融资产,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促进绿色低碳投资。
数据管理与市场监管加强。数据质量是碳市场稳定运行的核心。中国政府通过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审机制,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生态环境部还通过多轮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帮扶,防止数据造假和市场操纵行为。未来,随着碳市场的不断发展,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数据管理和市场监管,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我国ESG现状与趋势
2002年,证监会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强调了上市公司还应关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领域,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同时对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做出了具体要求。这一举动被认为是国内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第一步。
2018年9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行了修订,确立了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及履行扶贫等社会责任的相关情况。随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同年11月出台了《绿色投资指引(试行)》。这是国内出台的首份全面系统的绿色投资行业自律标准。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行业标准。
ESG披露要求被纳入金融监管框架。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11日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于2022年5月15日正式施行),在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内容中增加了上市公司的ESG信息。
ESG理念与政府大力倡导的五大发展理念、追求高质量发展、推进绿色低碳和共同富 裕等国家战略密切相关,推动ESG理念在中国落地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人口老龄化、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气候变化等一系列问题逐步凸显。ESG 独特的社会责任属性与投资原则,有望助力解决上述问题。 从老龄化问题切入,ESG 投资能够满足养老金的避险性、长期性和公共性,筛选出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企业;就收入分配问题而言,ESG 投资能够规范一次分配的过程,推动企业积极参与三次分配;以气候变化问题来看,ESG 投资理念能够促进企业增加气候变化领域的投入,助力金融机构规避气候变化风险,推动监管政策引导资金流向气候治理领域。
二是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理论上,ESG 可在环境、 社会和治理三方面发展为企业提供指导性原则、指明高质量发展道路;在实践上,ESG 可给出评价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三方面表现的方法和指标,为企业践行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的工具。特别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探寻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成为当前我国面临的重大理论与现实课题。
ESG 理念作为一种舶来品,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在“双循环”进程中逐步被引入到国内的。近年来政策端提出高质量发展、“双碳”目标后,ESG 相关的主张和理念受到进一步的关注。为落实国家战略,政府主管部门和监管方制定并发布了系统性的 ESG 相关政策文件, 在政策供给端为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转型、市场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政策框架和路径指引。 ESG 投资理念提出以来,证监会、各交易所、行业协会等陆续在 ESG 信息披露和监管方面发布多个相关政策,对上市公司在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与披露、环境信息披露、重大风险情形信息披露、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披露以及公司治理等 ESG 信息披露方面提出了更显性和明确的要求,在中国 ESG 投资市场机制构建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